移动用户实名制登记敬告
更新时间:2015-05-01 20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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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防范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非实名电话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,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的关于《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》以及汕头市公安局《关于深入开展电话“黑卡”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请未进行手机号码实名制登记的汕头移动用户,与2015年6月30日前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,前往汕头各沟通100营业厅或汕头移动授权代理的社会代办点办理实名登记业务。逾期未完成实名登记,将无法参加移动公司以后一切优惠活动。
目前办理业务个人有证件有:
(1)居民身份证;
(2)临时居民身份证;
(3)户口簿;
(4)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,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,为以下任一种:解放军士兵证、武警士兵证、军官证、警官证、解放军预备役军官证、文职干部证;
(5)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;
(6)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;
(7)外国公民护照。